项目名称:蓬江区五邑锦绣豪庭北侧、上城伯雍汇东侧(棠下新昌村猪乸环)地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土地使用权人:江门市骏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禹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广东信一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负责人:赵彩云(高级工程师、注册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赵彩云
技术负责人:马扬帆
初步调查报告编写人员
姓名 | 职称/学历 | 主要职责 | 参与编写章节 | 签名 |
马扬帆 | 助理工程师 | 报告编写 | 1、2、3、4 | |
马欢松 | 工程师 | 报告编写 | 2、3 | |
黄志峰 | 工程师 | 审核 | 审核 | |
赵彩云 | 高级工程师 | 审定 | 审定 |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蓬江区五邑锦绣豪庭北侧、上城伯雍汇东侧(棠下新昌村猪乸环)地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占地面积:62002.67 m2
地理位置:蓬江区五邑锦绣豪庭北侧、上城伯雍汇东侧(棠下新昌村猪乸环)地段
土地使用权人:江门市骏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现状为空地,区域部分进行标高平整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禹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1年8-9月。根据调查情况,通过前期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现场勘查等,调查地块历史沿革如下:
调查地块历史以来为山林地,2006年左右地块内挖有三个水塘,面积分别为2040 m2、2535 m2、1350 m2,分别位于地块内北部、中部与东部,自2010年起地块内水塘陆续被回填,至2021年7月回填结束,填土来源主要为地块内山体。自2007年左右地块内建有临时板房用于地块周边施工人员住宿,至2011年地块内共15个住宿用临时板房,至2021年7月地块内所有板房均已拆除。
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调查地块外东侧历史以来为空地;南侧2005年前为水塘与空地,现为五邑锦绣豪庭居民区;西侧2010年前为空地,现为上城铂雍汇居民区;北侧2008年前为山地,现为现为灏昌园居民区。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历史以来主要为山林地,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的可能,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历史上没有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根据对相邻地块的历史沿革及相关资料的分析,周边环境没有潜在的污染源,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本次调查中的土壤检测为验证性调查。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采样为验证性调查,采样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8月28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13个(包含2个土壤对照监测点位与3个堆土监测点位),点位S1钻孔深度为8米,S2、S3钻孔深度为3米,S4~S8点位钻孔深度为1米;3个堆土孔位中DT1、DT2钻孔深度为3米,DT3钻孔深度为1米。检测项目包括理化性质(2项)、重金属(7项)、VOCs(27项)、SVOCs(11项)、石油烃(C10-C40);由于本次污染识别为无污染,且周边没有生产型企业,不会对本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造成环境影响,本次土壤布点仅为验证性布点。故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对地下水进行监测。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土壤对照点样品中重金属和无机物砷、镉、铜、铅、汞、镍、共6项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有机物中仅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各检出项目含量均低于本报告所选取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其他监测项目包括基本项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六价铬均未检出。地块内土壤属于无酸化或碱化;重金属和无机物,具体包括砷、汞、镉、铜、镍、铅均有不同程度检出,但都低于土壤风险筛选值;土壤有机物监测指标仅二氯甲烷与石油烃(C10-C40)有检出,且检出值低于风险筛选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土壤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调查地块作为居住用地(R2)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目录
蓬江区五邑锦绣豪庭北侧、上城伯雍汇东侧(棠下新昌村猪乸环)地段(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江门市蓬江区五邑锦绣豪庭北侧、上城伯雍汇东侧(棠下新昌村猪乸环)地段,宗地编号为JCR2021-79(蓬江13号),占地面积约93亩(62002.67 m2),中心坐标为N 22°38'24.65"、E 113° 4'21.24"。四至情况为:东侧为空地;南侧为五邑锦绣豪庭;西侧为上城铂雍汇;北侧为灏昌园。
2021年7月前,调查地块属于江门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7月后地块使用权出让于江门市骏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调查地块内未发生过生产活动。
根据江门市江侨路(原北环路)北侧地段(PJ01-M02)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知,调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等四部委《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 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 号)、《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号)、《江门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江府〔2017〕15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重点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重点行业企业和公用设施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以利于下一步开展必要的场地风险防控、环境管理工作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工作。
受江门市骏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禹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并完成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根据国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广东禹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项目组,于2021年8月至2021年9月期间对蓬江区五邑锦绣豪庭北侧、上城伯雍汇东侧(棠下新昌村猪乸环)地段地块开展了场地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采样方案编制、初步调查样品采集、样品检测分析等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蓬江区五邑锦绣豪庭北侧、上城伯雍汇东侧(棠下新昌村猪乸环)地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正版,2020年9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实施);
《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
《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 号)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的通知(2020年3月26日);
《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通知》(粤环发〔2021〕2号)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函〔2020〕201号);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发〔2019〕4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6月13日)。
转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江环办函〔2020〕143号;
《江门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江府〔2017〕15 号)。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20);
《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 1019-2019);
《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HJ 168-2010);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
《关于印发<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等4项技术文件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
《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2014年11月);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原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72号);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广州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穗环〔2020〕101号);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第1部分: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DB4401/T102.1-2020)。
(1)蓬江区五邑锦绣豪庭北侧、上城伯雍汇东侧(棠下新昌村猪乸环)地段宗地图;
(2)《江门市江侨路(原北环路)北侧地段(PJ01-M02)控制性详细规划》(江府函〔2018〕8号);
(3)《滨江新区 93 亩(一期)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4)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表(河流部分);
(5)广东省浅层地下水功能区划成果表(行政区统计);
(6)江门市浅层地下水功能区划图;
(7)调查地块历史卫星影像图(1985年、2005年、2008年、2010年~2012年、2014年、2015年、2018年);
(8)1:25万地质图F49C001004幅数据、1:20万水文地质图F4918幅数据;
为避免目标地块内可能存在的污染物对未来地块内及周边活动、人员身体健康造成影响,本次调查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初步采样分析,实现以下目标:
(1)识别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是否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及污染源污染地块土壤的途径,识别目标地块可能存在的遗留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2)根据污染识别的结论,判断是否需要对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开展初步采样分析;
(3)通过开展现场钻探、初步采样分析和实验室检测,初步确定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中主要的污染物种类和水平;
(4)根据初步调查的结论,分析是否需要开展详细调查或为场地开发利用决策提供依据。
本次调查遵循以下三项基本原则实施:
(1)针对性原则:针对地块的特征和潜在污染物特性,进行污染物浓度和空间分布调查,为地块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2)规范性原则:采用程序化和系统化的方式规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保证调查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可操作性原则:综合考虑调查方法、时间和经费等因素,结合当前科技发展和专业技术水平,使调查过程切实可行。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和《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号)等技术导则和规范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国内主要污染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经验和本地块的实际情况,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技术路线见图 1.41。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主要目的为判断该地块是否存在潜在污染源。对于潜在的污染源,结合地块生产工艺、原材料使用情况,初步分析潜在的污染物,并通过分析潜在污染物的环境迁移行为,初步建立场地污染概念模型,以确定进一步调查工作需要关注的目标污染物和污染区域。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以采样与分析为主的污染证实阶段,若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地块内或周围区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以及由于资料缺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排除地块内外存在污染源时,则作为潜在污染场地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在疑似污染区域、雨污管线附近进行布点采样及样品检测分析工作,从而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程度)和空间分布。针对样品的检测结果,以《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标准中相应用地情形下的筛选值以及《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II类标准为判定标准,进行污染评估,明确是否需要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本次调查工作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场调查阶段的初步采样分析,但是由于地块无历史数据参考,证明本地块无潜在污染风险,故针对地块现状情况进行取样分析佐证。
(3)编制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综合以上工作成果,编制《蓬江区五邑锦绣豪庭北侧、上城伯雍汇东侧(棠下新昌村猪乸环)地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明确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情况,为场地下一阶段的安全开发利用提供基础资料。
本次调查内容主要为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的初步调查,见图 1.41中红色框线区域。
图1.4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程序图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工作范围为调查地块边界红线内的全部区域,调查地块占地面积为62002.67 m2,调查地块宗地图见评价范围红线图见图1.52所示,红线拐点坐标值详见表1.51所示。
图 1.51调查地块宗地图
图1.52调查地块红线范围图(2021年卫星底图)
表1.51调查地块红线拐点坐标值一览表
拐点 编号 | X坐标(m) | Y坐标(m) | 拐点 编号 | X坐标(m) | Y坐标(m) |
J01 | 54893.443 | 47066.731 | J25 | 54779.579 | 47342.262 |
J02 | 54894.221 | 47067.072 | J26 | 54736.934 | 47296.092 |
J03 | 54856.003 | 47157.156 | J27 | 54676.343 | 47266.738 |
J04 | 54838.830 | 47197.634 | J28 | 54651.460 | 47236.887 |
J05 | 54787.446 | 47315.278 | J29 | 54633.776 | 47214.337 |
J06 | 54786.891 | 47316.573 | J30 | 54620.446 | 47187.948 |
J07 | 54786.352 | 47317.875 | J31 | 54618.440 | 47167.018 |
J08 | 54785.829 | 47319.184 | J32 | 54618.984 | 47149.624 |
J09 | 54785.324 | 47320.499 | J33 | 54608.354 | 47123.273 |
J10 | 54784.835 | 47321.821 | J34 | 54608.269 | 47122.611 |
J11 | 54784.363 | 47323.149 | J35 | 54610.231 | 47106.192 |
J12 | 54783.908 | 47324.483 | J36 | 54610.620 | 47104.304 |
J13 | 54783.471 | 47325.822 | J37 | 54611.166 | 47103.205 |
J14 | 54783.051 | 47327.168 | J38 | 54620.375 | 47088.334 |
J15 | 54782.617 | 47328.517 | J39 | 54621.041 | 47087.472 |
J16 | 54782.262 | 47329.873 | J40 | 54671.520 | 47076.177 |
J17 | 54781.893 | 47331.233 | J41 | 54672.072 | 47043.963 |
J18 | 54781.542 | 47332.598 | J42 | 54632.603 | 47041.608 |
J19 | 54781.209 | 47333.967 | J43 | 54631.469 | 47015.590 |
J20 | 54780.893 | 47335.341 | J44 | 54635.249 | 46988.542 |
J21 | 54780.595 | 47336.718 | J45 | 54636.624 | 46961.859 |
J22 | 54780.314 | 47338.099 | J46 | 54636.526 | 46961.834 |
J23 | 54780.052 | 47339.483 | J47 | 54636.918 | 46954.225 |
J24 | 54779.807 | 47340.871 | J48 | 54674.723 | 46970.806 |
江门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西侧。陆域东临佛山市顺德区、中山市、珠海市斗门区,西接阳江市阳东县、阳春市,北与新兴县、佛山市高明区、南海区为邻。南濒南海、毗邻港澳,全境位于N 21°27′-21°51′、E 111°59′-113°15′之间。
江门市蓬江区地处江门市区蓬江河以北,原名江门市郊区,1994年江门市上辖区区域调整后更名为蓬江区,下辖棠下、荷塘、杜阮3个镇和环市、潮连、北街、仓后、堤东、沙仔尾6个街道办事处。全区总面积324平方公里,总人口75 万。蓬江区吡邻港澳,北连广州、佛山、东接中山、珠海,南向浩瀚的南海,是珠江三角和港澳地区与粤西、中国西南各省水陆交通的重要门户,距国家一类港口新会港仅20分钟车程,周边100多公里内有广州、深圳、珠海、香港、澳门五大机场,是正在建设的珠江三角洲城际轻轨的直接辐射区域。
蓬江区作为江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多年来蓬江区一直积极争当区域经济发展的表率。蓬江区始终坚持“工业立区”的发展方针,实施品牌带动、产业集群带动战略,着力发展优势产业,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最近几年,蓬江区工业经济以年均超过 20%的增幅快速发展;同时,产业聚集效应逐年凸显,已形成一批优势产业集群,如摩托车及零配件产业、五金卫浴产业等。
蓬江区五邑锦绣豪庭北侧、上城伯雍汇东侧(棠下新昌村猪乸环)地段地块位于蓬江区五邑锦绣豪庭北侧、上城伯雍汇东侧(棠下新昌村猪乸环)地段,宗地编号为JCR2021-79(蓬江13号),占地面积62002.67 m2,中心坐标为N 22°38'24.65"、E 113° 4'21.24"。调查地块所在地理位置见图 2.11。
江门市蓬江区,位于广东省中南部,西江下游、珠江三角洲西侧,在东经110°54′55″至 113°39′52″、北纬 22°33′33″至 22°4′834″之间,东隔西江与佛山市、中山市相望,西与新会区、西北与鹤山市为邻,南与江海区相连。
江门市蓬江区境内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呈波浪起伏,逐渐倾斜。西北属半丘陵区,为低山丘陵和宽谷;有天沙河纵贯全境,中部为狭长的河流冲积平原,残丘、台地零星分布其间;东南为西江堆积三角洲平原,间有低山小丘错落。境内出露的地层较简单,西北部丘陵地带由侏罗纪地层组成;中部丘陵由寒武纪八村下亚群地层组成,婆譬山为白垩系下统百足山下亚群。在河流及平原区为第四纪全新统,属三角洲海陆混合相沉积。
地块处于西江海冲积平原区,地块东侧有一残丘,地块西侧有里村大道,里村大道西侧为残丘,地块处于两残丘中部,总体地势北西略高,东南、西南稍低。
广东省最重要的地带性土壤为红壤、赤红壤和砖红壤,其中赤红壤主要分布在广东省北纬21°35′至24°30′之间的海拔300至450米以下的丘陵台地。江门市辖境内多为丘陵,土壤多为赤红壤。河谷、三角洲冲积平原,土质肥沃,垦耕历史悠久。赤红壤黏粒含量很高,质地黏重,土壤呈较强酸性,pH 5.0左右,有机质含量低,矿质养分较贫乏,植物养分贫瘠。
江门市蓬江区地处北回归线以南,濒临南海,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常年气候温和湿润,日照充分,雨量充沛:冬季受东北季风影响,夏季受东南季风影响,多年平均风速 2.4 m/s。根据气象观测资料,近五年的平均气温为22.9℃,月平均气温以 1~2 月最低,7~8月最高。极端最高气温是 38.3℃,极端最低气温是 2.7℃。年平均气压为 1008.9hPa。平均年降雨量 1589.5 mm,雨日181 日,最大日降隔量 169.2 mm,每年 2~3 月常有低温阴雨天气出现,降雨多集中在 5~9 月,形成明显的雨季汛期。受海洋性气候影响,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6%,年平均日照时数为 1823.6 小时,日照率为 41%,年平均蒸发量 1759 mm。
江门市境内水资源丰富,年均河川径流量为 119.66 亿 m3,占全省河川年均经流量 6.7%;水资源总量为 120.8 亿 m3,占全省水资源总量 6.5%。主要河流有西江、潭江及其支流和沿海诸小河。西江、潭江、朗底水、莲塘水、蚬岗水、白沙水、镇压海水、新昌水、公益河、新桥水、址山水、江门水道、天沙河、沙坪河、大隆洞河、那扶河等 16 条河流的集水面积均在 100 km2以上。
流经江门市蓬江区境内的主要河流有西江干流的西海水道、江门河和天沙河。
西海水道是珠江三角洲河网中的一级水道,在江门市区东部自北西向南东流,经磨刀门出海。西江江门市区河段,从棠下镇的天河起至大鳌镇尾,全长45km,流域面积 96.1km2,平均河宽 960m。西海水道属洪潮混合型,受南海潮汐影响,为不规则半日混合潮,枯水期为双向流,汛期径流量大,潮汐作用不明显,仅为单向流。西海水道年平均流量为 7764m3/s,全部输水总径流量为 2540 亿 m3。周郡断面 90.0%保证率月平均流量为 2081m3/s,被潮连岛分隔后西南侧的北街水道 90.0%保证率月平均流量为 999m3/s。
江门河由西南斜穿江门市区,汇集了天沙河水,在文昌沙分为两条水道,折向南流,在新会大洞口出银洲湖。江门河流域面积 313 km2,干流全长 23 km,平均坡降 0.5‰,平均河宽 70 m。江门河 90.0%保证率下最枯月平均流量为 25.7m3/s。洪水期由北街水闸控制,最大下泄量不超过 600m3/s。江门河因同时受磨刀门和崖门潮汐影响,水文状况较复杂。
天沙河发源于鹤山市雅瑶镇观音帐山,支流有南靖水、三堡水、桐井水、天河水、杜阮水等,流经鹤山市雅瑶镇和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杜阮镇、环市街道办、白沙街道办,以及新会区的会城街道办。天沙河下游在五邑大学玉带桥分为两支:一支经耙冲、东炮台流入江门河,另一支经里村、白沙、江嘴注入江门河。
调查地块调查地块距天沙河约0.2km,距西江约1.6km。附近主要河流为天沙河,调查地块位于天沙河东岸,其西侧距天沙河约198m。地表水主流向由西北流向东南,汇入江门水道,在阴峪河与潭江汇合后向南经崖门口入黄茅海,流向南海,地表水流向除受降雨、季节影响外,南海潮汐也是很重要的影响因素。
天沙河,处于江门潮江里到江门东炮台桥及江咀段(总长度为17 km),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可知,江门潮江里到江门东炮台桥及江咀段现状为Ⅴ类,水质目标为Ⅳ类。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河流部分)见图2.21所示,调查地块与周边地表水系的地理关系见图2.22。
根据2009年8月正式发布的《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粤办函〔2009〕459号)文件,调查地块所在区域浅层地下水划定为属“珠江三角洲江门鹤山地下水水源涵养区”(代码:H074407002T01),地貌类型为山丘,地下水类型裂隙水,现状水质类别为Ⅰ-Ⅳ类,地下水功能区保护目标为Ⅲ类,根据《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号),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江门市浅层地下水功能区划图见图2.23所示,调查地块所在区域浅层地下水功能区划见图2.24所示。
江门市境内地质构造以新华夏构造体系为主,主体为东北向恩平-从化深断裂,自恩平经鹤城斜贯全市延出境外;东部沿西江河谷有西江大断裂。两支断裂带构成境内基本构造格架。境内有出露地层有震旦纪、寒武纪、奥陶纪、泥盆纪、石炭纪、二迭纪、三迭纪、侏罗纪、下第三纪及第四纪等地质年代的地层,尤以第四纪地层分布最广。入侵岩形成期次有加里江期、加里东-海西期、印支期、燕山期,尤以燕山期最为发育,规模最大。
蓬江区境内出露的地层较简单,大部分丘陵有寒武纪八村下亚群地层组成, 根据岩性及岩石组合特征可分上、下两部:下部为浅灰色千枚绢云母页岩、粉砂岩、浅变质的石英细砂岩夹少量炭质页岩;上部为灰色、灰绿色石英砂岩,泥质绢云母页岩,灰色不等粒石英砂岩。山地、岗地和坡地土壤风化层较厚,其上层是赤红壤。根据广东省地震烈度区域图,区地震基本烈度为VI度区,历史上近期无大地震发生,相对为稳定的地域。
根据全国地质资料馆查询到的1:25万地质图F49C001004幅数据可知,调查地块地层处于晚寒武世水石组(€3^ s):千枚岩与变砂岩、变粉砂岩互层,其中千枚岩比例较高,厚度为2663m。调查地块地质图(1:25万)见图2.25所示。
蓬江区地下水类型主要为第四系孔隙水和基岩裂隙水。
孔隙水主要分布在山间平坦地带第四系地层中,高液限粘土层(淤泥、淤泥质土)为持水层(含水,弱透水),细、砾砂层为主要含水层(含水,中-强透水),低液限粘土(亚粘土)为弱透水层。
基岩裂隙水主要分布在岩石强风化带和岩石弱风化带中揭露基岩破碎,但强风化岩层的裂隙易被泥质充填,其透水性一般,中风化岩层由于岩质较硬,裂隙的充填较差,透水性较强,表现为各向异向性,呈脉状分布。
地块地下水类型有两类,上部为第四系松散孔隙水,下部基岩为层状基岩裂隙水,区域地下水总体流向由北西流向南东,地块地下水水位、水质及动态变化除受大气降雨影响外,同时受南海潮汐影响,在降雨或雨季,或低潮时段,枯季或高潮时段,地下水流向则有反复现象。
根据全国地质资料馆查询到的1:20万水文地质图F4918幅数据可知,该区域地下水类型主要是碎屑岩夹碳酸岩类裂隙溶洞水和层状岩类裂隙水。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类型属于碎屑岩夹碳酸岩类裂隙溶洞水(水量中等,平均地下径流模数5-11升/秒·平方公里,溶洞出水量0.1-1升/秒)。调查地块水文地质图见图2.26。
场地水文地质条件与污染物迁移转化密切相关,同时也是设计土壤采样深度的重要前提条件,对分析污染物分布层位及水平与垂直迁移情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次通过对本地块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分析整理,确定调查深度范围内地层分布。
根据陕西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调查地块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滨江新区 93 亩(一期)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勘探所揭示的土层情况,按地层沉积年代、成因类型,在地块内最大勘探深度(65.9m)范围内,其地层可划分为第四系人工素填土(Qml)、第四系海陆交互相沉积(Qmc):质土、细砂、粉质黏土、细砂、中砂、卵石、第四系残积层(Qel):下伏中生代白垩纪(K)砂岩三大类,并按土层岩性、赋水特征及其物理性质,进一步划分为7个大层。各层岩性及分布特征概述如下:
根据现场钻探,结合土工试验结果,调查区0~65.9m 地层如下:
1)人工填土层(Qml)
素填土(层号1):黄褐、褐红色、灰色、褐色,为松散状态。主要由黏性土、烂泥、少量碎砖块、水泥块及石块等组成,局部表皮含植物根茎,属于新近填土,未完成自重固结。该层场地均有分布。
(2)第四系坡积层(Qdl)
粉质黏土(层号2):褐色、黄色、灰白色,呈稍湿、可塑状态。主要成分为黏粒,刀切面稍光滑,无摇振反应,干强度中等。该层场地局部分布。
(3)第四纪冲积层(Qal)
① 卵石(层号 3-1):浅灰色、灰褐色,饱和,中密~密实,石英质,分选性差,级配好。本次勘察共有 14 个孔揭露本层,该层场地局部分布。
② 细砂(层号 3-2):灰色、褐色、褐黄色等,饱和,稍密~中密状态。颗粒矿物成份主要为石英,次棱角状,分选性差,级配较差,局部夹少量 质土。该层场地均有分布。
(3)中生代白垩纪(K)砂岩
① 中风化砂岩孤石(地层编号为④-0 层):灰白色、灰褐色,细粒结构,块状构造,岩芯呈碎块、饼状、短柱状,钻孔的岩芯较难击碎,岩芯破碎~较破碎, 裂隙发育,柱状芯样长约 3~20cm 不等,用金刚石钻头钻进,进尺较慢,锤击声脆。
② 全风化砂岩(层号 4-1):呈灰黄、红黄间杂色等,风化完全,矿物多风化为黏土状,母岩结构尚可辨认,岩芯坚硬土状,遇水易软化。具体分布情况见附表2 地层分布一览表
③ 强风化砂岩(层号4-1):为极破碎、极软岩,基本质量等级为V 类。灰黄色、紫红色、暗黄色。组织结构大部分破坏,裂隙很发育,岩石风化成硬土状,原岩结构易辩,岩芯采取率较高。岩芯呈块状、柱状,含较多中风化砂岩岩块,吸水易软化崩解。该层场地内局部分布。具体分布情况见附表 2 地层分布一览表。
④ 中风化砂岩(层号 4-2):为软岩~较软岩,岩体破碎~较破碎,岩体基本质量等级Ⅳ~Ⅴ级,岩石质量指标 RQD 为差的~较差的,灰褐色,细粒结构, 块状构造,岩芯呈碎块、饼状、短柱状,钻孔的岩芯较难击碎,岩芯破碎~较破碎,裂隙发育,柱状芯样长约3~20cm 不等,用金刚石钻头钻进,进尺较慢,
锤击声脆。该层场地内局部分布。
各地层深度区间见表 2.31:
根据调查地块钻孔记录。该地块土层剖面线示例如图2.31、图2.32,绘制的剖面图示例。
据钻探揭露表明,调查地块地下水类型主要为填土层中的第四系孔隙潜水、砂层中的承压水和基岩裂隙水。
第四系孔隙潜水主要赋存于素填土层中,粉质黏土层等属于相对弱透水性土层,地下水主要受大气降水补给。地下水位随季节变化,雨季时,大气降水充沛,地下水位上升;而在枯水期时,因降水减少,地下水位随之下降。地下水的排泄主要是大气蒸发。
本次勘察,揭露有细砂层分布,其地下水类型主要为承压水,砂层属于透水性土层。承压水含水层因受上部隔水层的影响,与大气圈、地表水圈的联系较差,不易受水文、气象等因素的影响或影响相对较小,水循环缓慢,水资源不易恢复补充。本次勘察,砂层的顶板隔水性较好,为粉质黏土层,其渗流方式,主要为接受潜水的越流补给。此外,在适宜的地形和地质构造条件下,承压水之间还可以互相补给。承压水径流条件决定于地形、含水层透水性和地质构造,以及补给区与排泄区的承压水位差。本次勘察,通过套管止水的方法,测得场地承压水水位埋深为12.0m~13.0m。
基岩裂隙水赋存于花岗岩强、中风化带中,其分布受赋存岩体裂隙发育程度的影响较大,具明显的各向异性特点,属非均质渗流场,在节理较发育的地段,裂隙水赋存较丰富,且透水性较强。
2021年7月前,调查地块属于江门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7月后地块使用权人变更为江门市骏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调查地块内主要为山林地且未发生过生产活动。
调查地块历史以来为山林地。2006年左右地块内挖有三个水塘,分别位于地块的北部、中部与东部。2007年左右,位于调查地块南侧的五邑锦绣豪庭居民区开始建设,该居民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占用调查地块内西侧区域建设共7个临时板房用于施工人员的临时住所。2010年调查地块内北侧水塘被回填,填土来源为地块内土壤。2011年调查地块西侧与南侧区域分别新增4个临时板房。至2014年调查地块南侧区域的4个临时板房全部拆除,西侧区域有一个临时板房被拆除,调查地块内剩余10个临时板房。2015年调查地块内东侧水塘被填平,填土来源主要为地块内山地土壤。调查地块西侧区域的10个临时板房保留至2021年7月江门市骏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场清表时拆除,清表过程中调查地块中部的水塘被填平,填土来源为调查地块内山体土壤。
调查地块各历史时期卫星遥感图见图2.41至图2.49所示。
我公司项目组于2021年8月进行现场踏勘,至现场踏勘时为止,调查地块内临时板房均已拆除,地块内树木、枯枝已被清除,地块内无硬化。地块内进行标高平整,无外来土,地块内土壤未外运,将地块东部区域土,平整到西侧,形成堆土。
地块内踏勘部分照片见图2.410所示。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批准(江府函〔2018〕8号)同意实施的江门市江侨路(原北环路)北侧地段(PJ01-M02)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知,调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调查地块未来用地规划见图2.411所示。
根据地块周边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相邻地块现状情况如下:
(1)东侧:地块东侧目前为未开发空地。
(2)南侧:地块南侧目前为五邑锦绣豪庭居民区
(3)西侧:地块西侧为上城铂雍汇居民区。
(4)北侧:地块北侧隔西湖路为灏昌源居民区。
调查地块四至情况详见表2.51所示,四至现场踏勘现状照片见图2.51所示,四至示意图见图2.52所示。
图2.52调查地块四至示意图
根据所收集的历史资料,相邻地块历史沿革如下:
(1)东侧:该侧历史以来为空地。
(2)南侧:2005年前,该侧为水塘与空地;2005年至2008年期间水塘被填平,该区域现为五邑锦绣豪庭居民区(自2007年左右开始建设)。
(3)西侧:该侧2010年前为空地,现为上城铂雍汇居民区(自2010年左右建设)。
(4)北侧:该侧2008年前为山林地,现为灏昌园居民区(自2008年左右建设)和水塘(自2008年左右建设)。
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情况一览表见表2.52所示。
经现场调查,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无名木古树、历史文物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目标,主要涉及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有:北侧距地块10m处为灏昌园,距地块439m处为珠江御景山庄;西侧距地块5m、272m、652m、829m分别为上城铂雍汇、新昌村、江门保利中汇花园2期、范罗冈小学;南侧紧邻五邑锦绣豪庭,距地块328m、335m、623m、650m处分别为雍翠豪庭、叠茵轩、帕加图绿荫高尔夫、帕加图世家;东南侧距地块671m处为高尔夫1号华府;西南侧距地块198m、371m、346m、537m处分别为天沙河、方直珑湖湾、天英月珑湾、华茵桂语;调查地块周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详见表2.61所示,敏感点分布示意图见图2.61所示。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主要目的为判断该地块是否存在潜在污染源。本阶段工作总体步骤依次包括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同时对于潜在的污染源,结合地块历史情况,初步分析潜在的污染物,并通过分析潜在污染物的环境迁移行为,初步建立场地污染概念模型,以确定进一步调查工作需要关注的目标污染物和污染区域。
根据《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号)、参考《广州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穗环〔2020〕101号),收集、分析调查地块基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调查地块历史沿革;
(2)土地使用历史、使用现状和规划资料;
(3)企业产品、原辅材料及中间体清单;
(4)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
(5)化学品储存及使用清单、泄漏记录、废物管理记录;
(6)历史上发生过倾倒、泄漏等污染事件信息;
(7)平面布置图、地上及地下罐槽、管线图;
(8)染治理设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9)环境监测数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表历史上是否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 有毒有害储存与运输;
(10)地块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及位置关系;
(11)历史监测 数据是否表明有污染。
(12)历史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 情形。
(13)是否存在被污染痕迹。
(14)是否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为了解地块未来土地规划情况,从江门市自然资源局,规划政务平台公布的《江门市江侨路(原北环路)北侧地段(PJ01-M02)控制性详细规划》(附件12)可知,调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根据相关导则和技术要求,为了收集地块历史资料,项目组在2021年8月前往地块土地使用权人江门骏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人员访谈、查询并调阅项目相关资料,收集到调查地块CAD平面布置与地形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13)、《滨江新区93亩(一期)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附件14)、调查地块无外运土的函(附件4)等。地块资料收集汇总(含从政府和权威机构查阅资料)见表3.2-1。各资料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我公司项目组于2021年8月,多次进入调查区域进行现场踏勘,在现场踏勘的过程中同时对江门骏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棠下镇环保办、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陕西工程勘察研究院的工作人员以及附近村民进行人员访谈,同时对前期资料分析与现场踏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对欠缺的资料进行补充搜集。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号)相关导则和技术要点要求,人员访谈受访者为场地现状或历史的知情人,如:场地过去和现在各阶段的使用者,场地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的人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以及场地所在地或熟悉场地的第三方,如相邻场地的工作人员和附近的居民。人员访谈有效记录表格数量原则上要求至少3份;应包括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所涉及的疑问,以及信息补充和已有资料的考证。
2021年7月,项目组分别对江门骏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棠下镇环保办、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陕西工程勘察研究院的工作人员以及新昌村居民进行了人员访谈,主要向他们了解地块历史沿革、填土情况、污染物排放、地下管线和变压器使用情况、是否发生污染事故、地块及周边重点行业企业情况及危险废物产生情况等。本调查地块记录了5份人员访谈记录表(见附件2),访谈人员情况详见表3.31,人员访谈照片见图3.31。
根据《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的要求对该地块进行人员访谈,了解到的情况总结如下:
(1)建厂前土地利用情况和历史沿革
根据人员访谈,通过人员访谈了解到调查地块之前为山林地,调查地块内未涉及过耕作及生产。2006年左右地块内曾挖有3个水塘,深度较浅,约0.5-1m,至2021年7月已全部填平,填土来源主要为调查地块内山地土。地块西侧曾有工人住宿用板房,至2021年7月份对调查地块清表时拆除。
(2)原有企业工艺简介及变化情况
调查地块内未涉及工业生产
(3)是否有发生污染事故
根据人员访谈资料,历史使用阶段地块内没有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记录。
(4)原、辅材料、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运输、储存、装卸情况
调查地块内未涉及工业生产
(5)原、辅材料、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堆放区域防风、防雨、防渗情况。
调查地块内未涉及工业生产。
(6)地下储罐、储槽和管线情况
调查地块内无地下储罐、储槽等。
(7)原有企业变压器的使用时间和位置等情况
调查地块内无地变压器的使用。
(8)有无放射源
地块内无放射源。
(9)原有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及升级改造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
调查地块内无生产废水。
(10)其他内容
调查地块内清表工作于2021年7月开始,持续约15天;清表工作完成后进行地勘工作,持续约20天,地勘工作开始时地块内板房已拆除,据地勘工人描述,地勘时初见水位在地下10m左右。2021年8月土方单位进场,调查地块内清挖土方无外运。调查地块内西侧原有临时板房属于地块外南侧的五邑锦绣豪庭,用于工人住宿。调查地块内施工过程中未接到投诉。
现场踏勘主要是结合地块内原有生产情况相关资料和场地内水文地质资料,识别或判别历史生产活动对场地环境潜在的污染来源、污染途径等。根据周边的环境敏感状况和场地的潜在污染特征,判别场区可能存在的环境健康风险。现场踏勘以生产区域为主,辅以潜在污染可能影响的周边区域。在现场踏勘过程中,对资料分析识别出的潜在污染点和环境敏感点进行现场确认,直观感受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的现状,考察地下管线的走向,观察场地内的污染迹象: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处置,储槽,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腐蚀和异常颜色的痕迹,污水池或其他地表水体、废物堆放地、并进行拍摄、照相和现场笔记记录。
2021年7月我公司组织人员对调查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对可疑污染源或污染痕迹等现场情况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并进行航拍、照相和现场笔记记录,现场踏勘记录见附件3,现场踏勘情况见图 3.32。
1、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为山林地,地块内进行了清表,已开挖部分基坑,堆土置于地块西侧。
2、地块四至情况
地块东侧为山地,北侧为灏昌园和水塘,西侧为上城铂雍汇,南侧为五邑锦绣豪庭。
3、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情况
地块基本为山林地,未见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情况;地块西、南、北三侧为居民区,东侧为空地,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情况。
4、各类槽罐内的物质和泄漏情况
地块内未见有相关槽罐情况。
5、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历史航拍图、人员访谈资料等,不存在堆放可能污染的相关固体废物。地块内各历史阶段主要为山林地,没有环境污染事故记录、环境违法案件记录,也不涉及工业固废填埋和危险废物、化学品堆放等情况。
6、管线、沟渠情况
地块内均为林地,无工业废水产生,故无污水管网。
7、植被生长情况
截至现场踏勘时地块内清表已完成,无植被;地块周边有灌木,生长状况良好,未见异常。
8、地块内地表水情况
历史上地块内存在水塘,至现场踏勘时已被回填,回填土主要为地块内山地土。
9、其余相关情况
地块内无异味,没有被污染的迹象,也未发现放、辐射源,未见变压器、电房等使用。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地块内不存在被污染迹象,现场存在两个开挖基坑,踏勘结果分析见表 3.32。
根据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历史以来为山林地,2006年左右地块内挖有三个水塘,面积分别约为2040 m2、2535 m2、1350 m2,分别位于地块内北部、中部与东部,据人员访谈,水塘深度较浅,最深处约1m,主要用于截存雨水,避免雨水流向周边居民区建设区域。自2010年起地块内北侧水塘被回填,填土来源为地块内山地土;2015年调查地块内东侧水塘被填平,填土来源为地块内山地土壤;至2021年,江门市骏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调查地块进行整体平整,地块中部水塘区域地势降低,水塘周边土壤被用于回填该水塘,回填深度约0.5m。回填方量约1020 m3。
根据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可知地块内清挖区域位于地块内东部(清挖区域2)与南部(清挖区域1)。其中清挖区域1曾为山丘,高度约14m,地势较高,清挖目的主要为平整地块内部便于后续施工,至踏勘时已平整完成,该区域基本与周边高度相同;清挖区域2拟建地下室,截至现场踏勘时,该区域基坑开挖深度约2m。已清挖土壤堆放于地块西侧,堆土与清挖区域位置见图 3.34,其中1号堆土约堆放土方1.8万立方米,2号堆土堆放方量约为0.2万立方米,清挖与堆土情况详见表3.33,由表可知地块内土壤清挖量与堆土方量基本一致,施工过程中无外来土,地块内土壤无外运,土壤情况证明见注:蓬江13号为本地块宗地编号,蓬江13号地块与本调查地块为同一地块,详见附件1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图 3.33,详见附件4。
根据现场高程测量结果得知1号堆土堆高约3m,2号堆土堆高约1m,堆土剖面图如图 3.35所示,堆土情况详见表3.33。
地块内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均主要为山林地,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工业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工业废水及废气污染的可能。
由于调查地块内西部区域自2007年左右至2021年建有住宿用临时板房,其他区域历史以来基本无人类活动,因此将调查地块分为居住区域与植被区域,分区情况见图 3.51,其中居住区域面积为22101.14m2,植被区域面积为39,901.53m2。
调查地块历史以来为山林地,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的可能,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
调查地块西部的居住区域自2007年左右至2021年建有临时板房,主要用于工人住宿,过程中可能涉及车辆的停放,存在污染可能性小,对该区域的土壤进行石油烃验证调查。
调查地块东部的植被区域历史以来发生的人类活动较少,不存在污染。
调查区域堆土为地块内原植被覆盖区域清挖堆土,不存在污染。
现场踏勘并结合历史卫星影像及人员访谈得知,地块东侧历史以来为空地;地块西侧2010年以前为空地,2010年至今为上城铂雍汇居民区;地块南侧2005年前为水塘与空地,水塘于2008年之前被填平,至今为五邑锦绣豪庭居民区;地块北侧自2008年至今为水塘和灏昌园居民区,2008年以前为山地。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周边不存在工矿生产活动,也未发现有堆放填埋固废、危废及生活垃圾的情形,因此可判断周边没有污染源;周边的历史及现状利用对地块的影响较小,周边环境没有潜在的污染源,因此调查地块土壤收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本次调查地块的周边位置关系一览表如下表3.61所示。
根据资料分析、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的相关情况,调查地块在历史以来为山林地,地块周边区域历史主要为空地,现状主要为住宅区,参考《广州市农用地转为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穗环[2020]101 号)所规定的 7 项调查内容对地块进行调查,污染识别情况详见表 3.71。
本次调查范围为蓬江区五邑锦绣豪庭北侧、上城伯雍汇东侧(棠下新昌村猪乸环)地段地块红线范围内区域,占地面积约62002.67 m2。调查地块历史以来为山林地,自2007年左右至2021年调查地块西侧区域曾建有临时板房用于工人住宿,至2021年7月所有板房均已拆除。地块内自2006年左右挖有3个水塘,且自2010年左右陆续填埋,至2021年7月三个水塘均被填平,填土来源主要为地块内山地土。
根据所搜集到的资料分析,地块内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均主要为山林地,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的可能,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根据相邻地块历史沿革及相关资料的分析,周边环境没有潜在的污染源,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较小。综上,目标地块内及周边地块历史上生产经营活动基本不存在对地块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的可能,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由于缺少历史环境监测数据且地块内土壤扰动较大,对地块内土壤进行验证性调查。地块内地下水未受扰动,且目标地块内及周边历史上生产经营活动基本不存在对调查地块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的可能,故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对地下水进行监测。
由于在收集地块资料的过程中未得到本地块的历史环境监测数据,因此对本地块土壤进行取样检测分析。土壤监测点位的布设参考广州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第1部分: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DB4401/T102.1-2020)中第6.2.2.3 小节:“旧村城市更新改造地块”的采样点布设要求。本次调查为验证性调查,采样过程中使用地块宗地编号(蓬江13号)表示调查地块,蓬江13号地块与本调查地块为同一地块,详见附件1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第1部分: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DB4401/T102.1-2020),本项目土壤点位布设原则如下:
① 天然植被及人工种植区域根据前期土壤可能受污染的情况,确定采样密度和深度。原则上单个采样单元面积不大于10000m2采样深度以1米为宜,一般分两层采集样品,深度分别设置在0米-0.5米和0.5米-1米;
② 居住、商业用途区域采样密度不低于天然植被及人工种植区域的布点要求。钻孔采样深度宜为3米,至少采集3个样品。
结合上述布点原则、以往项目经验和项目环境调查污染识别结果,将“调查地块”划分为两个区域,其中西侧区域为居住区域,西侧区域为植被区域。本项目将选用系统布点法、分区布点法和判断布点法相结合,遵循合理、科学、有效的布点原则,对地块区域进行布点。调查区域内分区情况与采样单元网格的布设见图 4.11。
在初步调查阶段,参考广州市地方标准《建设用 地土壤污染防治第1部分: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DB4401/T102.1-2020),采用100×100 m的网格于植被区域布设5个土壤监测点位,分别是监测点位S4 ~ S8;将居住区域平分为3个采样单元,每个单元面积约为7367m2,布设3个土壤监测点位,分别是S1 ~ S3。在每个采样单元中,监测检点位的选取依据如下:
1、现场踏勘发现土壤性状不同处;
2、现场踏勘发现现在明显土壤颜色不同处;
3、现场踏勘发现清表扰动较大处;
4、历史生活区;
5、地表径流低洼汇集处。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测点位布设明细详见表 4.11所示,地块内监测点位图详见图 4.12所示。居住区域与植被区域的布点密度见下:
(1)居住区域面积22101.14 m2,共布设3个土壤采样点位,点位编号分别是S1 ~ S3,采样单元平均面积约7367.05 m2;
(2)植被区域面积39,901.53 m2,共布设5个土壤采样点位,点位编号分别是S01~ S04,采样单元平均面积约7980.31 m2;
对地块内堆土布点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第1部分: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DB4401/T 102.1—2020),堆土为绿植原状土开挖产生,考虑导则要求绿植原状土按10000 m2采集1米两个样,以每个单元不大于5000m3进行采样,本次为绿植土验证调查共布设3个堆体土壤监测点位,分别设监测点位DT1~DT3。对于堆高3米的堆体垂向布设6个采样点;堆高1米的堆体垂向布设2个采样点,每0.5米采集一份样品。
在地块外设置2个土壤对照点,土壤对照点按照要求布置在一定时间内未被扰动的区域;具体位置分别位于地块外西北侧515 m林地(DZ1)和地块外东南侧108 m林地(DZ2)。
堆体监测点位详见图 4.13所示,堆土的采样密度见下:
1号堆土体积约18000 m3,布设共2个监测点位,分别为DT1、DT2,每个监测点位采集6组样品,每个采样单元约为1500 m3;2号堆土体积约2000m3,布设1个监测点位,为DT3,采集2组样品,每个采样单元约为1000m3。堆土采样密度均小于5000m3。
地块外土壤对照点点位图见图 4.14所示。
由于本次污染识别为无污染,且周边没有生产型企业,不会对本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造成环境影响,本次土壤布点仅为验证性布点。故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对地下水进行监测。
本次地块环境调查不对地下水进行监测,只监测土壤,若土壤受到污染,则对浅层地下水进行补充监测。
根据《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号)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参考《广州市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治理修复及效果评估技术要点》(穗环办〔2018〕173号)等相关技术文件对采样深度的要求:
①天然植被及人工种植区域根据前期土壤可能受污染的情况,确定采样密度和深度,采样深度以1米为宜,一般分两层采集样品,深度分别设置在0米-0.5米和0.5米-1米;
②居住、商业用途区域采样密度不低于天然植被及人工种植区域的布点要求。钻孔采样深度宜为3米,至少采集3个样品;
③初步调查阶段,应保证在不同性质土层至少有一个土壤样品,当同一性质土层厚度较大(2 m以上)或同一性质土层中出现明显污染痕迹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土层增加采样点;
④地下水位线附近至少设置一个土壤采样点;
⑤对于土壤堆体每0.5米设置一个采样点。
土壤样品采集过程针对采样工具、采集位置、VOCs和SVOCs采样瓶土壤装样过程、样品瓶编号、盛放柱状样的岩芯箱、现场检测仪器使用等关键信息拍照、视频记录,每个关键信息至少1张照片和1个视频,以备质量控制。
本次钻探工作由广东普罗宾地质勘察有限公司完成,样品采集由广东信一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完成。
(1)钻孔方法:采用XY-150钻机,冲击和锤击钻进方式采集。
(2)钻孔数量:共钻探土壤孔位8个,堆土孔位3个。
(3)钻孔深度:本次共计钻探8个土壤孔位,其中点位S1钻孔深度为8米,S2、S3钻孔深度为3米,其余点位钻孔深度为1米;3个堆土孔位中DT1、DT2钻孔深度为3米,DT3钻孔深度为1米
(4)采样深度:土壤最大采样深度为5.5米。
(5)检测因子:pH、含水率、重金属和无机物(7项,As、Cu、Pb、Ni、Cd、Hg、六价铬)、VOCs(基本项目,11项)、SVOCs(基本项目,27项)。
(6)采样数量:监测点位S1采集5个样品,S2、S3采集3个样品,DT1、DT2采集6个样品、其余点位采集2个样品,共计采集39个土壤样品(其中包括4个平行样);平行样数量符合要求。
(7)采样方法:土壤VOCs样品用刮刀剔除约l~2cm表层土壤,在新的土壤切面处快速应用非扰动采样器采集不少于5g原状土芯的土壤样品推入加有甲醇保护剂的聚四氟乙烯-硅胶衬垫螺旋盖40mL棕色玻璃瓶内,推入时将样品瓶略微倾斜,防止将保护剂溅出。SVOCs样品使用铁铲进行采集,样品装于250 mL棕色广口玻璃瓶;土壤重金属样品用木铲进行采集,装于1L聚乙烯自封袋。
土壤钻孔及样品采集现场照片见图 4.21所示,详见附件6,土壤样品采样工作量清单见表 4.21所示。
①土壤样品的采集与保存:土壤VOCs样品用刮刀剔除约l~2cm表层土壤,在新的土壤切面处快速应用非扰动采样器采集不少于5g原状土芯的土壤样品推入加有甲醇保护剂的聚四氟乙烯-硅胶衬垫螺旋盖40mL棕色玻璃瓶内,推入时将样品瓶略微倾斜,防止将保护剂溅出。SVOCs样品使用铁铲进行采集,样品装于250 mL棕色广口玻璃瓶;土壤重金属样品用木铲进行采集,装于1L聚乙烯自封袋。采样现场的所有样品均保存在小于4℃的低温保温箱内。
②土壤样品的保存参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相关规定进行,土壤样品保存方式见表 4.22所示。
所有土壤样品采集完成后,经分类、整理后包装,同时放置运输平行样。样品运输全程均用保温箱保存,保温箱内置足量冰袋,以保证样品对低温的要求,直至样品送至分析实验室,最后完成样品交接。样品流转过程中全程附带样品流转单以便于样品查收方查收样品,样品保存及流转单见图 4.22所示。
(1)理化性质(2项):pH、含水率;
(2)重金属(7项):铅、镉、砷、汞、铜、镍和六价铬;
(3)VOCs(27项):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
(4)SVOCs(11项):硝基苯、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苯胺;
(5)石油烃(C10-C40)。
本次土壤样品的采集和检测工作由广东信一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完成,土壤样品分析方法详见表4.31所示。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分为现场采样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以及实验室分析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2个部分。
为避免采样过程中钻机的交叉污染,每个钻孔采样前需要对钻探设备进行清洁;同一钻孔在不同深度采样时,对钻探设备和取样装置进行了清洗;与土壤接触的其它采样工具,在重复使用时也进行了清洗。
1)安全责任人:负责调查、发现、并提出针对现场的安全健康的要求。有权停止现场工作中任何违反安全健康要求的操作。
2)工作负责人:根据既定的采样方案组织、完成现场的采样工作,确保现场的采样工作顺利、安全实施。
3)样品管理员:负责采样容器的准备、采样记录和样品保存,确保样品编号正确、样品保存和流转满足要求,确保样品包装紧密,避免交叉污染,确保送样并确认实验室收到样品。
(1)现场采集的样品在放入保温箱进行包装前,应对每个样品瓶上的采样编号、采样日期、采样地点等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并登记造册,同时应确保样品的密封性和包装的完整性。
(2)核对后的样品应立即放入包装完整、密封性良好、内置有适量蓝冰的保存箱中,然后再进行包装。包装后的保温箱应确保内部温度不高于4 ℃,直至样品安全抵达分析实验室。
(3)现场质量控制样一般包括现场平行样、全程序空白样和运输空白样等,这些控制样可用于评估从采样到样品运输、贮存和数据分析等不同阶段的质量控制效果。
本次共计采集39个土壤样品,其中包括4个现场平行样,现场平行样比例为11.4%现场平样比例设置满足相关要求。现场采样质量控制情况详见质控报告(附件11)。
(1)人员
参加本项目的实验室分析人员和采样人员均经过相关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授权上岗,确保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满足项目需求。人员能力统计情况详见表4.41所示。
(2)设备
本项目涉及到的实验室分析仪器均已按要求进行检定或校准,且在有效期内,主要仪器校准情况与使用状态统计一览表见表4.42所示。
(3)试剂
为了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实验室分析所用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试剂、耗材等均满足相关标准方法的要求,并经过验收合格后使用。
(4)方法
本项目采集样品的分析测试由广东信一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广东信一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验室具有相关检测项目的CMA认证资质。检测单位资质证明资料见附件9。
(5)分析测试数据与审核
实验室保证分析测试数据的完整性,确保全面、客观地反映分析结果,检测人员对报告数据和样品分析测试原始记录进行核对。数据审核人员检查数据记录完整性,分析方法、分析条件、数据的有效位数、数据计算和处理过程、法定计量单位和内部质量控制数据均符合相关标准。检测报告审核人员对整份检测报告数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
(6)实验室空白试验
实验室空白:试剂空白,按与样品相同的分析步骤进行处理和测定,用于检查样品前处理和分析过程是否受到污染。
根据对实验室空白试验结果的评价结果统计,本项目实验室空白试验评价结果均合格。实验室空白试验统计结果见表4.43所示,详细检测结果详见质控报告(附件11)。
(7)定量校准
① 校准曲线
分析测试方法有规定的,按分析测试方法的规定建立校准曲线,校准曲线的浓度梯度保证覆盖被测样品的浓度范围,且最低点浓度接近测定下限的水平。校准曲线的相关系数按分析测试方法的规定执行;分析方法无规定时,校准曲线相关系数要求符合r>0.999的要求。
② 仪器稳定性检查(连续校准核查)
连续进样分析时,每批次样品或每分析测试一定量样品,测定一次校准曲线中间浓度点,确认分析仪器校准曲线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分析测试方法有规定的,按分析测试方法的规定进行;分析测试方法无规定时,无机检测项目分析测试相对偏差控制在10%以内,有机检测项目分析测试相对偏差控制在20%以内。
(8)实验室平行
每次样品分析时,每个检测项目均抽取了5%的样品进行平行双样分析,通过计算平行样的相对偏差,考察实验室精密度。
若平行双样测定值(A,B)的相对偏差(RD)在允许范围内,则该平行双样的精密度控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实验室平行样检测结果统计信息详见质控报告(附件11)。
(10)准确度控制
参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的相关要求,具备与被测土壤或地下水样品基体相同或类似的有证标准物质时,在每批次样品分析时同步均匀插入有证标准物质样品进行分析测试。每批次同类型分析样品按样品数5%的比例插入1组有证标准物质样品。
依据技术规定,当没有合适的土壤、地下水基体有证标准物质时,采用样品加标回收率试验对准确度进行控制。每批次同类型分析样品中,随机抽取了5%的样品进行加标回收率试验。
标准样品准确度统计情况和实验室加标回收样品准确度统计情况质控报告(附件11)。
实验室从人、机、料、法、环、测、样等7个方面进行样品分析的质量控制,通过核对标准曲线、精密度、准确度等随时检查和发现分析测试数据是否受控。根据以上数据统计可知,土壤样品、地下水样品准确度试验均满足《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20)要求,项目准确度合格率为100%,满足技术规定中样品分析测试准确度要求达到100%的要求,准确度符合要求。
样品还进行了替代物加标回收率测试,3批土壤样品开展了挥发性有机物替代物加标试验,4批土壤样品开展了半挥发性有机物替代物加标试验;均在控制范围内,满足技术规定中样品分析测试准确度要求达到100%的要求,准确度符合要求。
综上所述,在样品采集、运输与保存、样品制备、实验室分析、数据审核等各个环节上均参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 1019-2019)和其他相关标准规定进行的全流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质量控制符合要求,出具结果准确。土壤质量控制数据统计表见表4.44所示。
根据江门市自然资源局,规划政务平台公布的《江门市江侨路(原北环路)北侧地段(PJ01-M02)控制性详细规划》(附件1)可知,调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规定: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应按照第一类用地标准评价,调查地块执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选择的原则如下:
(1)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对应污染物的筛选值;
(2)其它污染物可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特定污染物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无法推导的污染物参考各省市现行有效的相关标准;
(3)如评价区域的背景值高于通过上述方式选取的筛选值,则优先考虑土壤背景值作为筛选值。
根据以上原则,本地块土壤筛选值选取的标准如下:
(1)土壤重金属和无机物(砷除外)优先选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无机物砷参考《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附录表A.1中砷在赤红壤中的背景值。
调查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见表5.11所示。
本项目在地块外设置2个土壤背景点监测点位,分别位于地块外西北侧515 m林地(DZ1)和地块外东南侧108 m林地(DZ2),采集4组样品(包括2组平行样),土壤对照点样品检测分析指标包括理化性质(2项)、基本项(45项)与石油烃(C10-C40)。
调查地块内样品检出指标结果统计表详见表 5.21所示。
由表 5.21可知,调查地块土壤对照点样品中重金属和无机物砷、镉、铜、铅、汞、镍、共6项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各检出项目含量均低于本报告所选取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有机物中的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检出含量低于报告所选取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基本项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六价铬均未检出。
综上所述,项目地块外土壤对照点各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本报告所选取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对照点选取合理。
本项目于2021年8月27-28日采集土壤样品,钻探工作由广东普罗宾地质勘察有限公司完成,样品采集由广东信一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检测结果表明铜、铅、汞、镍、砷在所有点位均有不同程度检出,镉在S1、DT3有检出,二氯甲烷在S1~S3、S5、DT1、DT2有不同程度检出,石油烃在S1~S4、DT1~DT3有不同程度检出,检出数值未超《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所规定的一类用地筛选值;SVOCs与其他VOCs均未检出。土壤样品检测报告见附件10,土壤检测的结果与分析见下。
地块内土壤基本理化性质分析检测共35个样品,其中土壤样品21个,堆土样品14个。土壤样品pH值在6.08~6.82之间,均属于无酸化或碱化(pH:5.5~8.5)。土壤pH值结果统计表见表5.31。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土壤样品均属于无酸化或碱化。
在调查地块内共采集35个样品个样品检测分析重金属与无机物,其中土壤样品21个,堆土样品14个。35个样品均分析检测砷、汞、镉、铜、镍、铅。检测结果表明铜、铅、汞、镍、砷在所有点位均有不同程度检出,镉在S1、DT3有检出,调查地块土壤样品重金属和无机物检测结果分析如下:
砷的含量范围2.41 ~19.40mg/kg,平均值为11.735mg/kg,筛选值为60 mg/kg,因此,所有样品均未超筛选值;
汞的含量范围0.0298 ~0.241 mg/kg,平均值为0.102 mg/kg,筛选值为8 mg/kg,因此,所有样品均未超筛选值;
镉的含量范围0.03 ~ 1.6 mg/kg,平均值为0.051 mg/kg,筛选值为20 mg/kg,因此,所有样品均未超筛选值;
铜的含量范围6 ~ 23 mg/kg,平均值为14.486mg/kg,筛选值为2000 mg/kg,因此,所有样品均未超筛选值;
镍的含量范围2~22mg/kg,平均值为7.586mg/kg,筛选值为150 mg/kg,因此,所有样品均未超筛选值;
铅的含量范围3.3 ~ 22.4 mg/kg,平均值为9.154mg/kg,筛选值为400 mg/kg,因此,所有样品均未超筛选值;
六价铬所有样品均未检出。
综上所述,项目土壤样品中各重金属和无机物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调查地块土壤重金属和无机物检出结果统计情况见表5.33所示。
在调查地块内共采集35个样品个样品检测分析有机物,其中土壤样品21个,堆土样品14个。有机物检测结果分析如下:
27项挥发性有机物在土壤样品中二氯甲烷指标在S1~S3、S5、DT1、DT2有不同程度检出,检出含量范围ND~0.013mg/kg,筛选值为94 mg/kg,未超筛选值。验证监测中的石油烃在石油烃在S1~S4y、DT1~DT3有不同程度检出,未超筛选值。其余指标均未检出;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土壤样品有机物的检测结果均低于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调查地块有机物检出结果统计情况见表 5.34所示。
根据初步采样检测结果分析,总结如下:
(1)调查地块外设置了2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2组土壤样品。
检测结果显示,土壤对照点样品中重金属和无机物砷、镉、铜、铅、汞、镍共有6项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有机物中的石油烃(C10-C40)各检出项目含量均低于本报告所选取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而其他监测项目,包括基本项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六价铬均未检出。
(2)调查地块内设置了8个土壤监测点位,3个堆土监测点位,共采集35个样品(不含平行样)。
检测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内土壤属于无酸化或碱化;重金属和无机物,具体包括砷、汞、镉、铜、镍、铅均有不同程度检出,但都低于土壤风险筛选值;土壤有机物监测指标仅二氯甲烷与石油烃(C10-C40)有检出,且检出值低于风险筛选值。本次土壤监测结果未表明地块内有污染。
本次调查范围蓬江区五邑锦绣豪庭北侧、上城伯雍汇东侧(棠下新昌村猪乸环)地段地块红线范围内区域,占地面积约62002.67 m2。通过前期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现场勘查等,目标地块历史沿革清晰如下:
调查地块历史以来为山林地。2006年左右地块内挖有三个水塘,分别位于地块的北部、中部与东部。2007年左右,地块内西侧区域建设共7个临时板房用于施工人员的临时住所。2010年调查地块内北侧水塘被回填,填土来源为地块内山体。2011年调查地块西侧与南侧区域分别新增4个临时板房。至2014年调查地块南侧区域的4个临时板房全部拆除,西侧区域有一个临时板房被拆除,调查地块内剩余10个临时板房。2015年调查地块内东侧水塘被填平,填土来源主要为地块内山地土。调查地块西侧区域的10个临时板房保留至2021年7于江门市骏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场清表时拆除,清表过程中调查地块中部的水塘被填平,填土来源为调查地块内山体。
根据历史影像图,未发现蓬江区五邑锦绣豪庭北侧、上城伯雍汇东侧(棠下新昌村猪乸环)地段地块内有其他建设活动;2021年7月,调查地块内开始进行清表及开挖活动,过程中无土壤外运的情况。
根据江门市自然资源局,规划政务平台公布的《江门市江侨路(原北环路)北侧地段(PJ01-M02)控制性详细规划》(附件1),调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分析,得出目标地块污染识别结论如下:
根据所搜集到的资料分析,地块内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均主要为山林地,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的可能,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根据相邻地块历史沿革及相关资料的分析,周边环境没有潜在的污染源,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较小。综上,目标地块内及周边地块历史上生产经营活动均不存在对地块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的可能,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但是由于地块无环境监测历史数据参考,故针对地块现状情况进行取样分析佐证。地块内地下水未受扰动,且目标地块内及周边历史上生产经营活动基本不存在对调查地块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的可能,故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对地下水进行监测。
本次调查中的土壤检测为验证性调查。本次初步调查采样分析阶段,在地块外采集2组土壤对照点样品(不含平行样品),土壤对照点分别位于地块外西北侧515 m林地(DZ1)和地块外东南侧108 m林地(DZ2);在地块内共布设土壤监测点8个,共采集21组样品(不含平行样品);在地块内堆土共布设土壤监测点3个,共采集14组样品(不含平行样品)土壤监测指标包括理化性质(2项)、重金属和无机物(10项)、VOCs(27项)、SVOCs(11项)、石油烃(C10-C40)。
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调查地块内土壤属于无酸化或碱化;重金属和无机物,具体包括砷、汞、镉、铜、镍、铅均有不同程度检出,但都低于土壤风险筛选值;土壤有机物监测指标仅二氯甲烷与石油烃(C10-C40)有检出,且检出值低于风险筛选值。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建设用地一类用地规划要求。
根据江门市自然资源局,规划政务平台公布的《江门市江侨路(原北环路)北侧地段(PJ01-M02)控制性详细规划》(附件1),调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因此,调查地块污染风险评价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由初步调查结果可知,本次调查检测的土壤样品中各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本项目选取的土壤风险筛选值,表明调查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土壤污染物含量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1)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经生态环境部门等相关部门备案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施工许可前,土地使用权人应对地块落实必要的环境管理和有效保护措施,避免地块受到扰动。具体保护措施包括设立明显标示或围蔽,禁止任何单位和人员开挖、取土等扰动地块的行为,确保下一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环境安全;土地使用权人应加强地块内的环境管理和保护。
(2)在地块再开发过程中,管理方应对地块进行严格管理,防止外来污染物进入地块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开发利用单位应密切注意开挖等施工过程,一旦发现土壤或地下水的异常情况,立即停止相关作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并及时报告管理部门。
江门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门万达广场1幢4001室 电话:0750-3889380
广州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中创汇赛宝科技园206号楼 电话:020-82519665
深圳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南油龙城路龙城花园大厦
河北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28号乐活时尚广场A-2107 电话:0311-67301006
赣州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路18号云星公园大观11号楼 电话:0797-8336618
井冈山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市新城区八面山大道6号4楼